會員和讚助商的條款和條件

EULEAD – 歐洲卓越領導和管理俱樂部

版本。 04

Geltungsbereich:

本一般條款和條件(以下簡稱“GTC”)適用於協會 EULEAD - 歐洲卓越領導力和管理俱樂部(以下簡稱“EULEAD”)與合同夥伴/客戶/參與者之間的所有業務關係(以下簡稱“合同夥伴”)。 EULEAD 聲明其只會按照這些 GTC 行事和簽訂合同,除非在個別情況下另有明確的書面約定。 合同夥伴的偏離、衝突或補充的一般條款和條件不會成為合同的一部分,即使它們沒有明確矛盾。

一般:

EULEAD 是《協會法》所指的非營利協會,並根據
ZVR 編號:410076887 在聯邦內政部協會中央登記處註冊。 特別是,EULEAD 提供領導和管理領域的研討會(以下簡稱“活動”)。

簽訂合同/註冊:

  • EULEAD 會員資格完全可以更改且不具有約束力。 我們保留進行任何形式的任何更改的權利。 通過註冊成為會員,合同夥伴對其合同要約作出具有約束力的聲明。 除非對各自的成員另有說明,否則必須使用 EULEAD 表格模板、郵寄或通過主頁 www.eulead.at 以書面形式進行註冊。 僅當 EULEAD 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方式向合同合作夥伴發送成員資格確認時,才接受註冊。
  • EULEAD 將按照收到的順序考慮註冊。

消費者提款權

以下適用於長途和對外交易法意義上的長途和對外交易:
簽約方有權在十四日內撤銷已簽訂的會員合同或贊助服務,無需說明理由。 取消期從合同簽訂之日開始。 為了行使撤回權,合同合作夥伴必須向 EULEAD 發送一份明確的聲明(例如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c/o Herbst Kinsky Rechtsanwälte GmbH, 1010 Vienna, Dr.-Karl -Lueger- 第 5 名,+43 664 3134741,office@eulead.at)。 合同夥伴可以使用 EULEAD 網站 www.eulead.at 上隨附的模型取消表。 為了滿足取消期限,在取消期限屆滿之前發送有關行使取消權的通知就足夠了。

撤銷的後果: 如果締約方及時撤銷合同,EULEAD 僅應立即且最遲在 EULEAD 收到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內償還 EULEAD 從其收到的與撤銷有關的款項已收到撤銷合同的通知。 對於此次還款,EULEAD 使用與合同合作夥伴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除非與合同合作夥伴另有明確約定; 在任何情況下,合同夥伴都不會為此還款支付任何費用。 如果合同方在冷靜期內提出提早提供服務的請求後退出服務合同,而 EULEAD 已在冷靜期內開始履行合同,則合同方必須支付與合同約定的總價相比較的金額,該金額與 EULEAD 提供的服務成比例,直至撤銷為止。

如果會員資格或贊助未及時撤銷/終止,EULEAD 將不償還已收到的款項。

付款期限:

所有報價均為歐元,不含增值稅。會員費或其他費用必須在收到發票後 10 個工作日內支付,不得扣除任何費用。

延遲:

如果出現延遲付款,EULEAD 有權以高於歐洲中央銀行上次公佈的基準利率 9,2% 的年利率對欠款收取利息,並自行收取 4,00 歐元/提醒的提醒費用。
締約方進一步承諾補償 EULEAD 因拖欠付款和適當的法律起訴而實際發生的成本和費用。 在不影響程序法規定的費用補償義務的情況下,這些費用包括,特別是庭外費用、催款費用、收債機構的費用(根據 BM f.關於債務催收機構最高費率的經濟問題,BGBl 141/96,根據本條例第 4 條第 2 款對催收服務進行估價),以及在適當和必要的情況下介入律師的費用。

責任:

  •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EULEAD 及其代理人僅對由 EULEAD 因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害負責,無論法律原因(合同前、合同、非合同)如何。 如有輕微疏忽,EULEAD 僅對人身傷害承擔責任。
  • EULEAD 對合同夥伴的間接損害、間接損害(由於缺陷)和利潤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 EULEAD 對任何形式的任何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 § 1319 和 1319a ABGB,以及在事件之前、期間或之後。
  • 合同夥伴承諾賠償 EULEAD 並使 EULEAD 免受第三方的索賠。
  • 合同合作夥伴承諾在活動中謹慎對待提供給 EULEAD 的場所、設施、器具和其他物品。 他承諾賠償因處理不當造成的損失。

拒絕/排除合同夥伴:

  • EULEAD 有權拒絕個別合同合作夥伴的成員資格或贊助而無需說明理由。
  • 如果發生科學不端行為、違反內部規則或安全規定、違反法律或良好道德,EULEAD 保留將合同合作夥伴排除在進一步成員資格之外的權利。 已支付的費用將不予退還,無權退款。 進一步的索賠被排除在外。

可分割性條款: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無效條款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性。 如果本通用條款和條件中的某個條款無效,締約方同意將其替換為盡可能接近無效條款的含義和目的的有效條款。

適用法律、管轄地:

對於由這些 GTC 或 EULEAD 與合同夥伴之間的所有法律關係引起或與之相關的所有爭議,應僅適用奧地利法律,但不包括知識產權和聯合國銷售公約的法律衝突規定。 對於所有法律糾紛,同意維也納主管法院的管轄權。 對於《消費者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適用法律法規。

最後條款:

對這些 GTC 的更改、補充和附屬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才有效; 這也適用於背離書面形式的要求。 條款和條件僅適用於不受《消費者保護法》BGBI 強制性規定約束的消費者 (iSd KSchG)。 第 140/1979 號。